排污权交易制度将推至全国
财政部日前表示,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,力争2~3年在全国主要省(市)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。对具备条件的省(市)均支持其开展试点,将更多的排污单位纳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。
据悉,目前,财政部、环境保护部、国家发改委联合起草的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》已上报国务院办公厅。自2007年起,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、国家发改委先后批复了天津、江苏、浙江、陕西等11个省市作为试点单位,积极探索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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